2015山东济宁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审查公告|时间
2015济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6号)的要求,现就2015年济宁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三天。具体时间:
2015年7月6日--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的监督指导工作。报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济宁监狱的,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司法局分别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济宁市直部门的,由招考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直、乡镇机关的,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咨询电话附后)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本人到报考部门参加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㈠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的材料
1、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发放的,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有学位要求的还要提供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以及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缓派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缓派证明材料并注明缓派原因)。
2、《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1寸免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4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职位)。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日制应届专科生报考的,要提供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相关证明材料(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或出具教育招生部门出具的山东生源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不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6、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签订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㈡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的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须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取得)。
2、有学位要求的还要出具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须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取得)。
报考限制专业或有学位要求的,必须符合公告规定的专业或学位要求。
3、《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1寸免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4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职位)。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专科学历人员报考的,要提供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证明材料(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7、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㈢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提交的材料
1、高级班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须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取得)。
2、《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1寸免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4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职位)。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山东省常住户口证明材料(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
6、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提交用工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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