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营口大石桥市事业单位招聘139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9日(含)至1997年7月9日(含)期间出生)
其中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9日(含)至1997年7月9日(含)期间出生);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 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和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参考附件3)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校学生,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计139名。(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