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营口大石桥市事业单位招聘139人公告(4)
(七)计算总成绩
教育系统、招商局专职翻译、报刊网络新闻中心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事业单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八)组织考核和体检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和体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由于考核和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进入事业单位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为稳定基层人员队伍,通过此次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方可向各级单位流动。
四、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此项招聘工作,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次招聘的规定及程序执行,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特别提示:
1、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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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大石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