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新郑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13人公告
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新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制订招聘方案如下:
一、 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教师113名,其中:
1.初中教师37名
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10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
2.小学教师50名
语文25名,数学25名。
3.幼儿园教师26名
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两个层次招聘。
二、 招聘范围
2013—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学历要求
报考中学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分专科和本科及以上两个层次招聘。
3.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相应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相应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幼儿园教师,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和非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条件
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26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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