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永川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和贫困大学生招聘403人启事(4)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面试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拟招聘 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拟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 算,出现小数 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 放宽面试比例。
教育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音乐教师岗位除外)面试 以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音乐教师岗位和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 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 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 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永川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 考该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 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结合 本行业 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 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 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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