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弥勒市教育局选调优秀教师38人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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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学校对报名人员的电子证件或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再由弥勒市教育局组织复审,审查合格的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组织。
考试由弥勒市教育局、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五)实绩考核办法。
对参加选调教师近五年的教育教学成绩、课堂教学比赛、教科研成果、名师评选及班导工作等各方面进行实绩考核,成绩突出的适当加分。单项加分取最高分计,不实行累加,满分为10分。
考试成绩和实绩考核加分之和为总分。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
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二)办理聘用。
聘用以工作调动的方式办理。拟聘人员自行负责办理原单位离职请调手续,弥勒市教育局、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招聘学校办理调入接收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工龄、教龄计算按照公办教师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要求
应聘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及其他实绩考核加分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且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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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教育局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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