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招聘教师简章(571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7月23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招聘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区内外普通全日制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571名。其中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04名,各旗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467名。招聘计划详见《2015年乌兰察布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2015年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2)。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5.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下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199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5年7月31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未满五年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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