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7人公告(4)
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3、在考察中发现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4、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5、有境外、海外关系的;
6、考生本人、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有参加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刑事犯罪服役的,受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或正在查处中的,家庭历史不清楚及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该工作岗位条件的。
7、其它经“市党政系统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党政系统招聘办”在《铜仁网》和《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附相关材料,经“市党政系统招聘办”审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五年内不能申请调动(本系统除外)。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市党政系统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党政系统招聘办”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3910068 0856-521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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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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