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招聘31人公告(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照5:5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各职位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化知识。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人数要求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分职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根据职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各职位统一组织面试,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不能参加面试的需提前2天告知组织方,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不能到场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按照要求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用70元。未按通知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见网站公告。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临场反应、综合素质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面试结束后,按拟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职位中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职位要求的优先条件、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学历先后(高低)顺序确定。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经考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由申请者负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聘用名单将在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录取后,由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职位1-职位8派遣到区直部门工作,工资由区直承担;职位9-职位14派遣到小营街道办事处工作,工资由小营街道办事处承担;职位15派遣到青田街道办事处工作,工资由青田街道办事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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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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