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大连金州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53人公告
为满足新区中小学办学需要,根据国家、省及《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新区部分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公开招聘53人,具体需求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当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保送的全日制毕业生)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本科院校须为国家“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得以现有学历报考;
2、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视为合格;
3、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英语教师岗位,须为英语专业八级水平;
4、在职人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须能与现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贴好电子照片后,将贴好照片的“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dlzhangliang@163.com邮箱。经初审后,通知报名人员,合格的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告知原因。
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