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219人公告(2)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5年9月10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6)、招聘岗位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江华县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7月28日)或高考时应在江华县。
(7)、缴费: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每人100元。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到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再另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
(2)、笔试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如下:
疾控医师岗位为预防医学专业知识;康复医师岗位为针灸推拿学专业知识;其他医师岗位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放射诊断、B超诊断岗位为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知识;检验岗位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知识;护士、助产士岗位为护理专业知识;以上岗位笔试科目内容均包括专业知识(80分)和卫生法规知识(20分)。
高中教师岗位(含县职业中专学校语文、数学、体育教师岗位)为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初中教师岗位为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和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小学教师岗位为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和小学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为特殊教育概论、特殊儿童心理咨询概论及相应的教学法等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保健学等内容;县职业中专学校电子、汽车、服装、模具、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医卫教师岗位为职高课程相应学科知识。
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岗位为电视媒体采编专业知识。
除上述岗位外的其他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 (50分)和申论(50分)
(3)、笔试时间:2015年8月14日 上午8:30—11:00
(4)、笔试地点:沱江镇中学。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13日。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一楼)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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