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盘锦辽东湾新区招聘内部机构19人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到盘锦辽东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干事创业,补充新区内部机构工作人员,确保新区内部机构工作正常运转,经研究决定,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部机构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的人数及岗位
1.招聘人数为19人。
2.招聘岗位:新区财政金融局、审计审核局、城市建设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分岗位。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盘锦辽东湾新区公开招聘内部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盘锦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普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公职人员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能适应聘任(聘用)岗位工作强度需要;
(6)能完成聘任(聘用)岗位职责工作清单任务;
(7)聘任(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年龄条件
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性较强、需相关工作经历的招聘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期限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任(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1 日。报考人员登录盘锦人事人才网(http://www.pjrsrc.com)、辽东湾人才网(http://www.ldwrc.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近期2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发到邮箱(lbrsk340006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