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教师招聘292人公告
为适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升全区整体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教师岗位需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
1.在职教师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2. 毕业生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小学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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