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4、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户籍要求:全日制专科学历限淮滨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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