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博爱县面向社会招聘高学历人才20人公告(2)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于本人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职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若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考核。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列入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管理。
(二)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除执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享受县政府年度工作津贴5000元、10000元,补助年限为3年(结合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发放该年度工作津贴)。
(三)被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在博爱县工作期间免交人事代理有关费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91—8683951 862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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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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