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事业单位临沧市第一中学选聘14名教师公告(2)
3.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临沧市民族中学高中部
(3)公示成绩。笔试结束后,学校随即安排相关学科教师进行阅卷。笔试成绩于8月11日下午16:00前在市一中校园公示栏内公布。进入面试者,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笔试不及格(60%)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2: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
(1)复审时间:2015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
(2)复审地点:临沧市第一中学办公室
2.面试(说课)
(1)组建面试评委组:按学科类别成立评委小组,成员从学科专家、教师代表中抽取5人,具体人员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面试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8:00
(3)面试地点:临沧市民族中学高中部
(4)面试方式:由公开选聘组准备报考学科相应课题,应聘者可准备好相关资料。根据抽到的课题在2015年8月12日上午8:00—9:00独立完成说课稿。说课稿提交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复印5份,交给评委5份。在人社、纪委、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下,由考生抽取面试序号,每位考生按照所抽取序号进行面试。说课时间10至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和公示
学校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后,即通知体检。体检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体检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
拟聘人员名单于2015年8月14日至20日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由学校通知本人,正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内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则不予聘用,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2015年8月21日,学校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015年8月24日将聘用相关材料上报临沧市教育局。
1.本市范围内在职教师的聘用:本市内在职教师一经聘用,须由本人持聘用学校的通知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向原任职学校提出解聘申请,办理解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转接手续。
2.本市范围外在职人员的聘用:涉及本市范围外在职人员的聘用由临沧市教育局根据《聘用报告》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出具聘用函报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给相关人员原任职学校的人社主管部门,并按有关人事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3.临沧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一)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评委、相关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必须回避。
(二)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883-2162001 (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 (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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