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南阳市宛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师招聘229人公告(2)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范围、岗位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应聘宛城区和示范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人员报名时:高校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派遣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在职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宛城区城区中学教师的人员报名时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荣誉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证明(注明工作经历、在编在岗、同意报考等)和近3年教案。
现场影像采集,填写报名表格,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调整招聘岗位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14日(9:00-12:00,13:00-17:00)。
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独山大道华鑫苑楼下)。
报名初审合格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8月 16日(9:00—12:00,13:00--17: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分,加分情况予以公示。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应聘宛城区城区中学教师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宛城区城区中学教师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试讲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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