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厦门市非公党建组织员考试聘用261人公告(2)
报考人员可在报考成功后,登录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网络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以及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8月25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企业工委、市民政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党的政治理论、党务工作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时事政治、省情市情和党务公文写作、文字材料分析等综合素质。笔试分主观题、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笔试地点: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9月11日后登录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网络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企业工委统一划定。
(二)资格复核。面试前,所有拟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各区、各园区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厦门人事网(http://www.xmrs.gov.cn/)“通知公告”栏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参加转任考试的,由各区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选任考试的,由各区、各园区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由各区、各园区确认,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企业工委备案。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由各区、各园区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面试人选,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企业工委备案。
2.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厦门人事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3.面试成绩及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的情况时,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录取。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及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等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若2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企业工委同意后可同时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一)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通知书,由各区、各园区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应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并由各区、各园区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三)递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一年。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被聘用后一年内辞职,由各区、各园区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企业工委批准。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各区、各园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人事网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区、各园区依据《关于建设非公党建组织员队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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