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驻马店平舆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4名)(3)
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 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若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规定,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六、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等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且按时到单位报到上岗,三年内不得流动。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在平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条件、标准、程序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平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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