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南平松溪水利水电管理站和水政监察大队竞聘公告(5名)(2)
(三)奖励加分
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4分,省部级表彰奖励3分,市厅级表彰奖励2分,县处级表彰奖励1分。奖励不重复计分,取最高档表彰计奖励分。
(四)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水利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笔试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下午 15:00-17:00,考场设在县水利局6楼会议室。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考核:按笔试成绩加奖励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与竞聘上岗计划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分数相同,则年长者优先;若年龄相同,则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县人社局或水利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审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竞聘上岗的,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5.办理调动: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竞聘上岗的,由县水利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竞聘上岗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咨询电话
本方案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县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599-2321822。
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松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松溪县水利局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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