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阜新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76名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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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市直医疗卫生系统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阜新市卫生局印发<关于规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阜卫发[2014]287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规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意见》(试行)》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不断提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水平,为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范围
护理(助产)岗位。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年龄原则上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2015年阜新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护理(助产)人事代理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四、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编制招聘计划
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依据原阜新市卫生局《关于规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意见》(阜卫发〔2014〕287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招聘计划,明确岗位资格条件,并报市卫生计生委汇总。
(二)发布招聘公告。阜新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所属医疗卫生单位报送的招聘计划拟定招聘公告,在阜新市卫生计生委(http://wjw.fuxin.gov.cn/)网上和阜新日报·周末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三)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8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由阜新市卫生计生委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与缴费。
报名地点:阜新市卫生计生委办事大厅(阜新市卫生计生委办公楼北侧平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