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临汾市襄汾县事业单位招聘5名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人员公告(2)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报名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请于9月24日凭身份证、缴费票据到县畜牧中心领取准考证,延误责任自负。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
科目一: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等(占20分)。
科目二:专业知识,包括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知识(占80分)。
2.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可确定为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组考官的组成: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共5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采取试题抽签口述答题的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并当场亮分。
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及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3、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三)考核、选岗、体检、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考核合格者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对选择岗位都不满意者,可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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