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2人)
根据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请市人社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招聘名额共32名。招聘条件为: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山西省户籍,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祁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岗位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的招聘对象为,在祁县服务参加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和服务满两年在岗祁县大学生村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退伍回祁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 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报考全额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至10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18点);报考差额事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至12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18点)
2.报名地点:红海大厦2楼
3.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报名时持报名表(报名表请从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均为A4纸),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手工填写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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