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晋城高平市人才储备公告(100人)
根据《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高政发[2014]1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储备各类人才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打造炎帝故里、建设大美高平”的目标要求,解决我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人才紧缺问题,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储备原则、对象、名额和条件
1.储备原则: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
2.储备对象:具有我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0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按专业对口实行全员储备,本科生实行竞争性储备。
3.储备名额:本次储备名额为100名。其中旅游类10名、历史类10名、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类10名、医学影像及医学检验类10名、畜牧类10名、蔬菜类10名、法律类10名、计算机类5名、城乡规划类5名、金融类10名、汉语言与文秘类5名、行政管理类5名。
4.储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2)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服务家乡建设,服从工作安排;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储备程序和办法
1.报名:本次人才储备严格按照专业要求分类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三天:2015年10月19日至21日。报名时须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红底免冠彩照3张,填写《高平市人才储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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