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临时档案管理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档案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四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临时档案管理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名额
临时聘用人员(档案管理员岗位),招聘名额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学历:本科及以上;
(三)专业要求:不限;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五)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细致、认真负责,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薪酬待遇
招聘的人员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4]80号)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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