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阿坝州汶川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12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消化分流工作的通知》和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阿委办发〔2015〕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服务于我县的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阿坝州汶川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一、考核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招聘。
二、考核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共面向服务于汶川县满两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截止2015年12月31日)、考核称职及以上、持有大专及以上文凭、目前在岗且在汶川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聘期时间以本次招录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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