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广安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人)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治素质好、作风品行优、工作责任心强的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广安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一)综合管理岗位12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龄20周岁-35周岁(1980年12月3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热爱公安辅警工作;
(四)专业技术岗位需航天航空、无线电遥控、通信工程类专业或有无人机驾驶证或有此工作经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群众工作处会议室。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2寸证件照3张(白色背景),并如实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2月16日09:00。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
2、地点:待定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招聘对象
体检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聘用对象;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须提交《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到市公安局人事处报到,进行岗前培训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待遇
1、聘用人员薪酬不低于2000元/月,另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提供免费工作餐,并按规定配发工作装备。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市公安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电话:0826-2396356(广安市公安局纪委)
咨询电话:0826-2396351(广安市公安局人事处)
广安市公安局
2016年2月1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