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5人公告
为适应我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哈尔滨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5名,均为专业类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如下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二)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zjxy.net/)
上述网站登有《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3年、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学历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含)学历及以上;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1年2月23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 40(含)周岁以下(1976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5.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可视为相应年限的统招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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