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高速路交警支队招聘32人公告(2)
经资格审查,如果最终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招收数2倍以上的,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报考人数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收名额。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各占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共基础知识和烟台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为3月1日上午8:30——11:00,地点为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烟台市观海路125号,鹿鸣小区南侧)。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试用笔等物品。笔试成绩在3月1日中午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采取3+3结构化面试模式,思考时间和答题时间分别为3分钟。
面试为3月1日下午13:30-17:00,地点为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烟台市观海路125号,鹿鸣小区南侧)。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3、体能素质测评
面试结束后,结合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1:1.5比例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
体能测评时间为3月2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着运动鞋、运动服。
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素质测评达标人员将进入体检范围。
(三)体检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如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高低递增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为3月3日上午7:00,集合地点为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烟台市莱山区红旗东路16号)。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政审程序对其本人和家庭成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政审时间为3月7日至3月9日,考生须在3月12日前将政审材料邮寄至烟台市莱山区红旗东路16号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五)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拟招聘为高速公路辅警的,由派遣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3381017、3381091;6921136
本次报名结果及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通知请查询:
烟台就业网:http://www.ytld.gov.cn
烟台高速交警公众微信号:烟台高速交警
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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