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烟台龙口市事业单位招聘51名高层次人才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6年龙口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1人(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2016年烟台龙口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51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 201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须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七)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对于某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专业,经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增加并在中国龙口网及时公布)。除201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医师资格和教师资格(岗位要求的)应于2016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1月26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2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卫生两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龙口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6日9:00-1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1月26日12:00-1月29日11:00;
缴费时间:2016年1月26日12:00-1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longkou.gov.cn/(中国龙口)。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1月29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月29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1月28日16: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6年1月26日12:00-1月29日16:00登录中国龙口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笔试前(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下载打印《2016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于2016年1月26日-1月29日上午11:00到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37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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