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招聘办事处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社区干部的发展空间,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省市有关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从所属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办事处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招聘办事处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开发区所属办事处直属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开发区各办事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含区内财政工资统筹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满3年及以上(截止到2016年3月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50周岁以下(1966 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1 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好,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意见,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群众威信高。
3、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在村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社区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及以上。
4、群众观念强,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村级服务组织健全,能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服务。
5、基层党建抓得好,有标准化活动场所,党建制度健全、执行到位,“三会一课”活动开展正常,“三务”公开正常,群众满意。
6、“两委”班子健全、战斗力强,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党员队伍结构优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公开承诺、践诺到位,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7、精神文明建设抓得好,所任职社区社会风气健康向上,村容村社貌好。
8、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三年以来,所任职社区出现赴市以上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且造成严重影响的,出现恶性案件的;
6、影响应聘的其他情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