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市郫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局招聘公告(2)
五、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及聘用。
(一)资格复审
对考试总成绩进入前3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将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类医院进行体检。
(三)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交于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将采取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本人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招聘人选后,由招聘单位先进行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招聘合同,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试用期满未合格的,予以解聘。
联系电话:87971830。
郫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局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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