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讷河市招聘教师180人公示公告
为保障讷河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结合讷河市教师队伍工作实际,经讷河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
讷河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拉哈一中、职教中心、第三中学、第五中学、育才学校、实验学校、城南学校、第二小学、第四小学、实验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以上14所学校是讷河市市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8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2016年讷河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水平、技能条件、身体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和专业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应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语文学科需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③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讷河市在编公办教师(含特岗教师);⑤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采取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的办法。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5日--8日 每天8:30--16:00
2、报名地点: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讷河市中心大街南段人和广场路北。
3、咨询电话:0452--3330071 0452--3333137
4、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应聘资格现场进行初审。
5、应聘者需携带资料:
(1)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线验证码验证期在2016年3月8日以后);
(2)《讷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公告网站下载);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
(4)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明;
(5)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其中“项目生”必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岗位认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必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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