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饶河县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人才强县”战略,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指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对于我县急需紧缺的人才和对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针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和急缺岗位,可以打破常规,直接到相关大学、大学产业园等人才聚集地进行招聘,以扩大特殊岗位特殊人才的引进渠道。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饶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龙江省政府黑政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四、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公告:2016年2月19日—3月10日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饶河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6年3月7日—3月10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本人提交《饶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职称证、报考岗位所需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符合黑龙江省政府黑政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报名费200元到现场报名。外地考生报名期间可先电话告知,并将报名所需原始材料及缴费汇款凭据发送电子邮件,领取准考证时再对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汇款帐号:6228481966100977165,开户银行:饶河县农业银行。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地点: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电子邮箱:rh5623442@163.com
联系电话:0469—5623442
报名结束后,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但对于我县急需紧缺的人才和对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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