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黄埔区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人公告(3)
2、资格复审须携带学历鉴定,办理时间预计15个工作日。
3、由于报考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公开招聘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82378745)
附件:
黄埔区公开招聘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s.rar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2016年2月25日
标签: 2016年广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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