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江海事局事业编人才招聘31人公告
长江海事局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代表国家依法履行水上安全监管、防止船舶污染和水上人命救助职责,管辖重庆至安徽2100公里长江干线、1000公里支流汊河,以及19个水库、湖泊,并担负长江干线宜宾到上海安全通信保障和引航管理职责。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长江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和引航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共计31个计划。以上两单位均为长江海事局下属事业单位,长江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负责为长江海事局提供后勤保障服务;长江引航中心代表国家对进出长江的外国籍船舶实行强制引航,为港航企业和船舶单位提供引航服务。
现将本次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对象
1、2016年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2、引进人才: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各类人才。
㈡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1日至1998年3月21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招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其他要求
符合招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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