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邯郸市直中学高中教师招聘公告(4)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学校及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限为3年,到期续聘;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
政策咨询电话:
0310-31115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6269935 (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310-3060123 15103309131
1.邯郸市公开招聘市直中学高中教师岗位(学科)汇总表.xlsx
2.邯郸市公开招聘市直中学高中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xlsx
4.邯郸市市直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笔试考试大纲(试行).docx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邯郸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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