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30人)(3)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16年4月12日8:30至4月17日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5月5日8:30至5月7日9:00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13日登录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他人代办,须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持相关材料到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平区甘肃路40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需带的材料:
2016届毕业生需携带:报名表(双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录用资格)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详见“2016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社会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双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户主)首页、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现单位加盖公章),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录用资格)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详见“2016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三)面试
区教育局审查合格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
面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5月19日8:30至5月21日9:00
卫生保健岗位和直属单位网络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含板书设计)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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