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医药学院专项招聘教学人员128人公告(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证件材料: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报名,填写《湖北医药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专项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
3、网上报名指定网址:湖北医药学院网站首页“人事招聘系统”(http://www.hbmu.edu.cn/)。
4、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勤政楼三楼人事处,电话:0719-8875316,电子邮箱:hbmursc@163.com。)。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鉴于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需要,作为专任教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岗位,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六、招聘考核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采取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湖北医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作为专任教师引进的博士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招聘工作由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各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笔试、面试工作。辅导员、教学辅助及管理人员由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人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根据招聘人才类别和层次的不同,按以下程序组织公开招聘:
(一)博士研究生
1、资格审核
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人事处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学术业绩、政治立场等。资格条件审查结束后,人事处和各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安排。
2、素质能力测试
考核由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均为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素质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由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通知。面试占6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40%。
(1)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执行。学院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看、说、答三种方式进行。
①看,考官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看仪表仪态,看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条件(限时2分钟)。
②说,应聘人员自我介绍本人情况(学习经历、研究方向、获奖情况、论文情况),进一步说明本人具备该专业岗位应有的知识和能力。(限时3分钟)
③答,回答1个问题。问题与岗位相关,考查应聘人员的理解能力、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准备1分钟,答题3分钟)
④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答题时间结束,应聘人员停止答题。
⑤考官打分。考官根据看、说、答和评分标准,在评分表上独立打分并签名。
⑥测试成绩。记分员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测试成绩。
面试评分表
姓名: 岗位: 抽签号:
标签: 医学院专项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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