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县部分单位用人计划及编制启用、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985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城市公园管理处年龄为1981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八)聘用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现役军人、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高校在读学生。
(四)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五)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阳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必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否则将调减相关岗位招聘名额,调减结果适时公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县级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条件等,具体招聘内容在黄石市人事考试网、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www.hbyxhrss.gov.cn)、黄石日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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