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1人公告(2)
(2)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复印件和原件1份(此“三联单”由各院校档案管理部门开具,要求盖有档案馆公章);
(3)执业注册证或执业考试成绩单;
(4)有效身份证;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建三江管局户籍毕业生提供);
(6)近期免冠蓝色背景正规一寸照片3张;
4、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降低比例。
(三)考试考核
1、考试:实行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考试考核办法:考试为笔试,面试考核为演讲和问答。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40%。
2、考试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执业情况:具有执业证书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加8分。
(2)生源地:建三江户籍加5分。
(3)学历:临床药学、药学专业本科一表加3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笔试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和加分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内容为演讲和问答。面试时间:2016年5月13日下午(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四)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遇特殊情况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和人民医院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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