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省直幼儿园教师岗位和炊事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当场张贴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顺序排列。参加考试人员的得分,分单位、按岗位分别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初步确定入选人员。
7、调档审核。调集初选人员的档案,对资格条件、学历、身份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入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公布结果。调档审核工作结束后,将笔试、面试及调档审核等总体情况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确定的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在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http://www.hebswj.gov.cn)。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鉴于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幼儿教师岗位招聘人员体检参照幼儿教师资格认证标准执行,炊事员岗位招聘人员参照服务行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执行。其他岗位招聘人员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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