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直机关通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省领导、省直机关和省直住宅通信保障服务;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实施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和相关技术培训;负责机关局域网和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财政资金零补助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省直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管理使用工作。
省直机关幼儿园:主要职责是解决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入园问题,为幼儿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对其进行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局机关食堂管理及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同时还负责对局属企业翠屏山迎宾馆的监督管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
2016年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0名、管理岗位人员1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9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5月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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