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河北文学馆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作家协会河北文学馆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河北文学馆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文学馆,主要职责是:负责河北文学史陈列、展览,做好文学史资料及重点作家、作品的征集和研究工作,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省作家协会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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