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是代表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省行使卫生计生监督职责的专职卫生计生执法机构,成立于2001年8月21日,原名河北省卫生监督所,2003年11月经省编办批准更名为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2014年1月经省编办批准更名为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主要职责是:承办法定范围内的卫生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办或承担全省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综合卫生监督执法活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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