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沂水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综合类岗位面试资格审查公告(2)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须提供审核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提交学历证书。
2、非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
3、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海 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或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应聘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岗位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核材料应说明服务起止年限,考核结果要明确到年度。
2、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除户口簿、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服务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资格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单位暂存。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查看此公告后,请于6月3日上午10:00前发送短信(格式:姓名+出生年月+收到通知)到13455957909进行确认。
2、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3、《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浏览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1: 2016年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
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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