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结合我县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它条件
1.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1)具有廊坊市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2.教师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符合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除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对应。
(3)学历要求:
①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音、体、美学科的,所学专业须对口;
②中学教师: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对口;
③职业学校教师: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对口;
④特教学校教师: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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