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7人公告(2)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检察院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面试后,检察院辅助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1:1.5的比列,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要求,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测评项目及标准为1000米跑(≤5'00"),纵跳摸高(≥265厘米)。凡是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检察院辅助人员需达到《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体检标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由公司统一安排到高新区相关单位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所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www.gxrsj.cn)发布。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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