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长春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3)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应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
《吉林日报》、《长春日报》。
2.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
长春高新人才网(www.ccgxrc.com)
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542508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542540
附件:
1.《2016年长春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长春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8日
标签: 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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