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长寿区选聘区外优秀中小学教师公告(59人)(2)
四、选聘程序
㈠报名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选聘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3.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40469077、40892765)。
4.报名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前学历、后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
(3)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书原件或相关文件复印件;近5年内获得的省(直辖市)级以上赛课一等奖、特等奖的证书原件;
任期内的地市级(直辖市区县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证书原件;任期内的省(直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证书原件;省(直辖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的证书原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6)公办教育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教师身份证明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7)重庆市长寿区2016年选聘区外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
上述材料交验原件的同时,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
5.报名资格审查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验《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6.开考比例
选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领导小组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选聘比例。
㈡面试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
2016年7月20日(星期三)。
2.面试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3.面试方式
采取讲课加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
4.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讲课80分、专业答辩2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5.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时前,准时到面试候考室报到。上午8:00时仍未到达候考室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8:20时,第1号面试考生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9:00时正式开始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㈢体检
体检人选按选聘岗位数额,根据报考同一学校相同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高于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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